12/19/2008

扁無保釋放占星圖


扁釋放/周占春:檢再抗告,盼高院自行裁定(2008/12/19 10:10)
無逃亡串證之虞,陳水扁再度無保獲釋。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昨晚再度對陳前總統做出無保釋放的裁定,審判長周占春果然沒有「自打嘴巴」,他更當庭表示,如果檢方再抗告,高院應該勇於表態,自為裁定,不要再發回地院更審。 北院羈押庭昨日經過近5小時的庭訊、3個小時的評議,審判長周占春昨晚10時30分宣示裁定,認為沒有事實足以確實陳水扁有逃亡之虞,可以用輕微手段代替羈押,再度將陳水扁無保釋放。 合議庭提出7項裁定理由,其中最關鍵的理由是:陳水扁案發迄今,沒有逃亡事實,在訊問國安局後,法官認為即使是陳水扁私人行程,國安局不可能任由阿扁單獨行動,認為阿扁有「逃亡動機」,與羈押要件不符。 雖然判決結果一如各方預期,法官並未自打嘴巴、推翻原裁定,但審判長周占春當庭表示,在現行刑事訴訟制度未修正、檢方又提不出足以撼動法官裁准羈押的新事證下,若檢方再提抗告,希望高院自為裁定,不能再以「推事」了事;這點與檢方的觀點一致,當時檢方提出抗告時,也希望由高院直接裁定,不要發回地院更審。 至於特偵組是否再提抗告,發言人陳雲南今日上午受訪時重申,收到裁定書再說,他也強調尊重法官裁定,但不會影響檢方後續偵辦進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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